无锡中院披露一起遭驳回的“虚拟美金”案件:8万元投资只能折算0.1元提现

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披露一起“虚拟美金”案件,当事人委托他人在某平台投入84350元兑换成13000元平台美金,但之后平台突然崩溃显示只能折算成人民币0.1元提现。经查,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兑换的是某平台虚拟美金,是其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,且该平台账户的账号、密码由其自行掌握,本案中当事人在境外平台进行投资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登记手续,该投资行为不受我国法律保护,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,法院驳回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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